第二章 任務

第五條 本會的任務如下:

茶商聯合會章程1一、關於國內外茶商業之調查、統計及研究、發展事項。
二、關於茶葉國際貿易之聯繫、介紹及推廣事項。
三、關於政府經濟政策與商業法令之協助推行及研究、建議事項。
四、關於同業糾紛之調處事宜。
五、關於同業員工職業訓練及業 務講習之舉辦事項。
六、關於會員商品之推廣、展覽及證明事項。
七、關於會員與會員代表基本資料之建立及動態之調查、登記事項。
八、 關於會員或社會公益事業之舉辦事項。
九、關於會員委託證照之申請變更、換領及其他服務事項。
十、關於會員合法權益之維護事項。
十 一、接受政府機關、團體之委託服務事項。
十二、關於社會運動之參加事項。
十三、依其他法令規定應辦理事項。

第六條 本會舉辦之事業,應經理事會決議,但重要者應提會員代表大會決定,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。
第七條 本會得就有關茶商業之事項,建議於中央或地方行政機關。
第八條 本會應答覆政府、及自治機關之諮詢,並接受其委託。